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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“想离婚是吧?可以啊,但是你一分都拿不到!”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之前有位姑娘在网上秀恩爱,说自己的未婚夫对自己真心实意,还没结婚就买了房子,而且房子写的是她的名字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看到她满脸幸福的样子,很多人都赞叹她“嫁给了爱情”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可是一条评论却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,是一位律师的留言,他说: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
						
						
							
								
									
										傻姑娘,如果在新婚姻法没出台之前,确实有点东西,可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,就得仔细想一下了,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,女方没有出钱,即使写的是女方的名字,离婚的时候这套房也是判给男方的。 
								
							
						
						
					
				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很多人都说这位律师过于“阴谋论”,大家都觉得男方的行为无比真诚,能做到这样的男人不多,让女方好好珍惜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至少这个男人敢做这种事,很多男人不仅不写女方的名字,还让女方帮着还贷款呢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关于这个观点,我们采取中立态度,一方面我们相信热恋期男人表现出来的真诚和热血,至少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是出于爱,出于想和女方走一辈子决心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另一方面,我们要考虑所有的现实因素,爱情一旦和经济扯上关系,一定是剪不断理还乱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如果未来真的离婚了,男方的确可以基于法律拿回这套房,因为本来就是他出资购买的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有人会觉得“即使男方在离婚时要回这套房也无可厚非,因为女方毕竟一分钱都没有出”,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种情况: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女方因为得到了这套房,对男方极尽所能的好,嫁妆也带了寻常姑娘的十几倍,只为男方的深情不被辜负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这些情绪价值、劳动价值、情感价值却是无法像房子一样物化为价格的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所以社会上有很多妻子,即使男人出轨了也不敢离婚,就是因为自己离了婚什么也得不到,只能委曲求全。 
				
					   
				
					我们说,婚姻的确要现实一点,但又不能过于现实,因为婚姻的成因是爱情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如果一开始双方就在计较和算计,那你们的婚姻一定会结束于计较与算计。 
				
					  
				
					女人在面对这种纠纷的时候,必须要保持“理性”加“感性”的双重保证,在不伤害情感的基础上,把“账”算好,才能将幸福进行到底。 
			
			 
			
				  
			
				  
			
				  
		
	
	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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