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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查“警察”驾照遭呵斥, 坚决要查, “警察”却弃车而逃

发布时间:2022-10-07 19:46   来源:未知    作者:qingtian

            

扬子晚报网3月25日讯 (通讯员 张加红 记者 朱鼎兆)淮安男子王某此前因吸毒被吊销驾照,后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。25日凌晨,刚放出来不久的他找来此前在网上购买的警服,穿在身上,驾驶车辆上了高速。自以为遇到警察会放他一马,结果还是被淮安高速三大队民警查获,目前,王某已被处以罚款1000元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 

当日凌晨3时40分许,淮安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马坝西收费站开展夜查时,在对一辆牌号为苏DU***Y小型轿车例行检查中,发现驾车男子身着佩戴“警察”字样臂章的制式警服,当民警要求男子出示相关证件时,男子竟然对民警大声呵斥“赶快检查,我有急事。”在民警再三要求男子提供相关证件时,男子在磨蹭一阵后拿出了一本驾驶证。于是民警通过警务通进行了识别,发现男子王某驾驶证已为注销的状态。此时,王某见事情败露,为了逃避处罚便谎称要小便,趁民警不注意竟然弃车逃跑。在现场执勤的民警、辅警合力追堵下,男子在跑出护栏200余米后,终因体力不支被抓获。

随后,民警将王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核实。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,原来驾驶员王某今年45岁,在2016年因为吸食冰毒被泰州警方抓获,其驾驶证也在2016年被公安机关依法公告注销。在经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检测,王某尿液呈阳性。经审查,王某于2019年3月15日晚在淮阴区一出租屋采用烫吸式的方式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抓获,并于近日在强制戒毒后刚被放出。目前,王某因驾驶证被注销,其明知自己无驾驶资格,却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上路,被民警当场查获。根据相关规定,王某因无证驾驶,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,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据警方介绍,吸毒后会产生幻觉,自我控制力和判断力出现下降,吸毒后驾驶机动车,是一种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违法行为。按照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3年内有吸食、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;驾驶人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、强制隔离戒毒、社区康复措施的,要注销驾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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